法律问题

紫江新材:发行人报告期初存在劳务派遣用工比例超过10%的情形,同时披露报告期各期末部分员工未缴纳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 · 2023-12-30 · 终止(撤回)

公司名称
上海紫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紫江新材
审核编号
1002328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103页至第1-1-106页;第3-3-1-31页至第3-3-32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公司劳务派遣人数占用工总人数比例分别为32.19%、0%、0%,2019年末存在超过当期用工总量10%的情形,不符合《劳务派遣暂行规定》。报告期各期末存在少量员工未缴纳社保、公积金,未缴原因包括离职、退休返聘、征地工由所属社区缴纳社会保险、农村户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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