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规划总院: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一曾与股东签署含回购补偿、反稀释、优先清算等特殊权利条款的协议,涉及上市申报前特殊股东权利清理。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3-12-28 · 终止(撤回)

公司名称
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规划总院
审核编号
1003458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招股说明书第79-80页;法律意见书第10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杨德民曾与股东赛英特签订有对赌或其他特殊权利安排条款的协议。2019年12月,赛英特与杨德民签订《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及股权变更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包括回购补偿、反稀释、优先清算等在内的特殊股东权利条款。上述协议签订后,相关特殊权利条款均未实际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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