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规划总院:发行人不存在控股股东,且共同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相对较低,涉及控制权稳定性及股东大会僵局风险。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3-12-28 · 终止(撤回)

公司名称
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规划总院
审核编号
1003458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招股说明书第44-45页、第343页;法律意见书第10页、第20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本次发行前,杨德民、尹卫红、陈永信、任斌、平玉峰、武彦明6名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公司31.79%股权,其中杨德民为第一大股东,仅持有公司11.72%股权;本次发行上市后,6名实际控制人合计持股比例将下降至23.84%。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11.72%,不存在单一股东可以控制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公司财务、经营决策的情形,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6名实际控制人已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为一致行动人,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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