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规划总院: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存在2宗尚未了结诉讼或仲裁案件,实际控制人之一杨德民亦涉及尚在审理的诉讼,涉及或有事项及重大诉讼披露。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3-12-28 · 终止(撤回)

公司名称
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规划总院
审核编号
1003458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招股说明书第366-368页;法律意见书第29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作为被告或原告存在2宗尚未了结的诉讼或仲裁案件:第一,发行人诉湖南永佳置业有限公司,主张支付设计费用583,250.00元、逾期违约金及诉讼费用,案件由南县人民法院于2023年3月受理,尚在审理中;第二,聂学栋诉河南省建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李树鹏、河南省建鼎置业有限公司、发行人,诉请发行人对河南省建鼎置业有限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支付责任等,案件尚在审理中,一审曾判决原告要求发行人承担连带责任于法无据、不予支持,后因河南省建鼎置业有限公司上诉,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并发回重审。另,2022年7月28日,上海通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就潢川县沿河三期项目工程建设施工合同拖欠工程款88,788,290.67元及利息11,973,983.87元等事宜起诉,请求判决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一杨德民承担连带责任,该案尚在审理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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