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美智光电:发行人作为美的集团拟分拆上市子公司,需满足分拆上市、独立性、同业竞争、关联交易及董高持股比例等监管要求。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关联交易及关联方 · 2023-12-23 · 终止(撤回)

公司名称
美智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美智光电
审核编号
1003191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6页至第21页;第18页至第20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美的集团为深交所上市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构成美的集团分拆所属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分拆后,上市公司与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均需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的监管要求,资产、财务、机构方面相互独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人员不存在交叉任职,独立性方面不存在其他严重缺陷。发行人披露美的集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间接持有美智光电股份比例、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间接持有美智光电股份比例未超过相应分拆规则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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