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沃得农机:发行人前身设立股东沃得机电涉及集体企业改制及其退出发行人股权期间的集体资产程序合规性。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国有资产及集体资产程序 · 2023-10-25 · 终止注册
公开摘要
发行人前身沃得有限于2003年1月由沃得机电、闽盛铸造及飞达货运共同出资设立;沃得机电由集体企业改制设立,丹阳市埤城镇西沟荡村民委员会曾直接持有其9.30%股权。2013年7月,沃得机电将其持有的全部沃得有限股权参照评估价格转让给沃得香港。2020年11月20日,丹阳市人民政府出具批复,确认相关集体企业改制、沃得农机设立至沃得机电退出期间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等事项基本符合当时法律法规程序及政策规定,基本履行必要法律程序或补充完善手续,未造成集体资产或国有资产流失,不存在侵犯集体资产或国有资产情形,不存在权属争议、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