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安培龙:发行人历史上在引入投资方时存在对赌协议或类似特殊股东权利安排,需关注其是否已在申报前清理、是否存在恢复条款、纠纷或对股权及控制权稳定性的影响。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3-10-09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发行人在引入长盈投资、高国亮、李璐、南海成长、同创伟业、西博叁号及中移创新等投资方时,相关协议或补充协议中曾约定股权转让限制、优先购买权、引进新投资者限制、反稀释权、最惠条款、业绩承诺补偿、上市承诺、回购安排、共同出售权、董事委派权、优先清算权、知情权及信息权等特殊股东权利条款。截至申报稿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相关人员已与上述投资方签署对赌协议之终止协议,且不存在中止及恢复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