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安培龙:发行人子公司东莞安培龙报告期内个别月份存在劳务派遣用工比例超过10%的情形,需关注是否违反《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及是否构成本次发行障碍。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劳动用工、劳务派遣及劳务外包 · 2023-10-09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安培龙
审核编号
1001443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91页至第1-1-92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东莞安培龙存在劳务派遣用工,劳务派遣工主要负责热敏电阻及温度传感器等产品流水线简单装配工作,不涉及主营业务核心岗位。2019年末东莞安培龙劳务派遣工人数91人,占比12.36%;报告期内东莞安培龙个别月份存在劳务派遣员工数量超过用工总量10%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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