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安培龙:注册稿披露发行人与常州森萨塔之间曾存在技术秘密诉讼,后以和解、技术合作及撤诉方式结案,并涉及两项发明专利无效宣告请求撤回结案。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知识产权权属、许可及诉讼 · 2023-10-09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安培龙
审核编号
1001443
审核阶段
注册稿
页码
第1-1-326页至第1-1-328页;第3-3-1-33页至第3-3-1-34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2022年10月28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常州森萨塔起诉发行人及相关员工侵害技术秘密案。原告请求判令公司及相关员工停止侵害涉案商业秘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共同赔偿经济损失5,611.60万元及合理支出80万元。注册稿披露,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常州森萨塔已与发行人及相关员工签署《和解协议》,并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6月27日作出准予撤诉的民事裁定,案件已结案。发行人及涉案员工合计支付和解金额1,100万元,发行人另根据《技术合作协议》支付预付许可使用费900万元。2023年5月10日,公司收到两项发明专利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基于和解安排,请求人已申请撤回,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3年7月3日出具结案通知书,两项专利处于专利权维持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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