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长晶科技: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子公司存在通过周转方取得银行贷款的转贷行为,需核查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及是否影响内控有效性。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 · 2023-09-19 · 终止(撤回)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两笔并表范围内转贷:2020年4月至2021年4月,发行人向招商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贷款3,000万元,并由深圳长晶作为周转方;2020年10月至2021年8月,海德半导体向交通银行江阴临港支行贷款500万元,并由江苏浩都频率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周转方。另披露海德半导体在发行人收购前于2019年10月发生一笔500万元转贷,已于2020年10月偿还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