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合众伟奇:发行人设立及历次股权变动中存在股权代持安排,需关注代持形成原因、解除情况、权属清晰性及是否构成本次发行上市实质障碍。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股权代持及委托持股 · 2023-09-05 · 终止(撤回)

公司名称
北京合众伟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合众伟奇
审核编号
1002284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招股说明书:第1-1-30页、第1-1-33页至第1-1-36页;法律意见书:第3-3-1-12页至第3-3-1-16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发行人披露,设立时实际创始人曹付磊、付勇、崔磊、侯家林曾分别通过亲属代为持股;2014年增资时,井友鼎、贺崑因仍在原单位任职,通过亲属代持其新增出资权益。2017年12月,相关代持通过股权转让至上海京豫、上海乾岱等方式予以还原和解除。发行人披露,自相关工商变更完成日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委托持股情形,名义股东与实际股东已确认不存在争议或潜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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