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思泉新材:发行人历史沿革中曾存在直接股东代持及员工持股平台众森投资间接代持情形,需关注代持形成、解除及是否存在权属纠纷。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23-08-08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思泉新材
审核编号
1001595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68页至第1-1-70页;第3-3-1-17页;第3-3-1-41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思泉有限设立及增资阶段,骆凌云持有的思泉有限50%股权系替任泽明代持,2015年7月1日已全部无偿转让给任泽明并解除代持。众森投资持股平台层面,骆凌志、任美丽曾替任泽明代持预留股出资份额,赵根伟曾为王嵩口头代持间接认购发行人2万股股份;相关代持均已解除。经访谈及查阅《股权代持说明与声明函》等,披露称代持解除后不存在纠纷和潜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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