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思泉新材:报告期内发行人曾存在劳务派遣用工数量超过用工总量10%的情形,不符合《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劳动用工、劳务派遣及劳务外包 · 2023-08-08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思泉新材
审核编号
1001595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87页;第3-3-1-37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申报稿披露,发行人为满足生产旺季用工需求,对部分辅助性、临时性和替代性岗位采取劳务派遣用工。报告期内发行人曾存在劳务派遣用工数量超过其用工总量10%的情形;截至2020年末,劳务派遣人数为15人,占正式员工数398人的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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