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光远新材: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未为部分员工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情形,需判断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是否存在补缴或处罚风险及是否影响持续经营。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 · 2023-07-21 · 终止(撤回)

公司名称
河南光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光远新材
审核编号
1002332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33页、第1-1-86页、第1-1-334页、第3-3-1-24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社保及住房公积金存在应缴人数与实缴人数差异;2022年3月31日应缴人数2,688人,养老保险实缴2,412人、医疗保险实缴2,426人、住房公积金实缴2,385人。差异原因包括入职时间较晚或原单位未及时减员导致转移手续延后、退休返聘、外籍员工无需缴存中国境内社保及公积金、部分员工自愿放弃等。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违反社会保险监管法律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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