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诺康达:发行人与元森肽德技术开发转让合同纠纷虽已二审生效并执行完毕,但对方已申请再审且再审程序尚未完结。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诉讼、仲裁及司法执行 · 2023-07-20 · 终止(审核不通过)
公开摘要
2019年5月,公司与元森肽德签订《技术开发转让合同》及补充协议,就元森肽德向诺康达转让复方硫酸铝一类新药技术达成协议,转让费1,080万元。公司已支付第一期预付款100万元,后因双方对技术方案是否足以支撑进入关键临床研究产生分歧,公司发出解除通知并要求返还预付款。元森肽德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并支付二期、三期转让款、违约金及诉讼费用共计1,154.9338万元。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元森肽德返还100万元并驳回元森肽德全部诉讼请求,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截至2022年1月已执行完毕。2022年5月,元森肽德向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递交再审申请并已受理,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再审程序尚未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