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侨龙应急:发行人及相关主体历史上签署附特别股东权利条款的对赌协议,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另与部分投资人签署股份回购协议,涉及特殊股东权利终止、恢复及控制权稳定风险。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3-07-14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2017年12月、2018年5月、2018年8月,公司、控股股东环宇科技及实际控制人与外部投资者签署补充协议或业绩补偿与回购协议,就IPO申报或受理和上市时间、经营业绩、业绩补偿、股权退出等事项作出约定。2021年9月,相关各方签署终止协议或补充协议,约定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终止对赌协议,并确认相关协议自始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投资人未曾行使特殊权利、不存在争议或潜在争议。2021年9月30日,环宇科技及实际控制人与新兴投资、汇鑫投资、新罗投资签署股份回购协议,约定如公司未能在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IPO并上市,投资人有权要求环宇科技及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该协议自IPO申请材料获受理时终止,但若最终未能完成上市并流通,则自动恢复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