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侨龙应急:发行人历史上存在实际出资人出资后从公司借款950万元的情形,涉及出资真实性、股东借款及是否构成抽逃出资或重大违法违规的法律问题。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出资瑕疵及验资 · 2023-07-14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福建侨龙应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侨龙应急
审核编号
1002004
审核阶段
注册稿
页码
第33页;注册稿法律意见书第32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注册稿披露,侨龙有限设立及2004年第一次增资资金源于实际出资人林志国向第三方借款,合计出资1,000万元;验资程序完成后,林志国分别将两次出资中的部分款项950万元借出用于偿还债务。2000年至2010年期间,林志国及其家人已陆续以现金或非现金资产清偿完毕。2022年1月,林志国通过银行转账向公司赠予150万元以夯实实物抵债金额118.86万元;2022年8月,林志国通过银行转账向公司赠予175万元以夯实“应收应付对抵”部分174.45万元,公司将相关款项计入资本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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