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华耀光电: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向关联方借入资金及第三方回款等财务内控不规范事项,并涉及关联交易决策、公允性和整改。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资金拆借、资金占用及担保 · 2023-06-30 · 终止(撤回)

公司名称
华耀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华耀光电
审核编号
1003223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265至1-1-277页;第3-3-1-23至3-3-1-26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向关联方借入资金的情形。2020年度向姚生娣、荀耀、华耀生物、华耀投资合计借入79,481.52万元,期末数合计67,272.17万元;2021年度合计借入68,468.74万元,期末数合计28,926.25万元;2022年度未发生向关联方借入资金,偿还本息后期末数为0。发行人披露,2020年、2021年因业务规模快速发展、营运资金需求增多,作为非上市企业融资途径较少,故向关联方借入资金支持业务发展,借入资金利率采用同期银行借款利率4.35%。发行人还披露2021年、2022年存在第三方回款,金额分别为430.01万元、6,431.68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0.21%、1.41%,主要为客户同一控制下公司或关联方代付、个别境外客户指定第三方代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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