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民生健康:发行人与投资方及控股股东曾签署含回购权、优先认购权、反稀释权、优先清算权等特殊权利条款的协议,并已签署终止协议。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3-06-30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民生健康
审核编号
1001972
审核阶段
注册稿
页码
第1-1-58页至第1-1-59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2021年3月18日,普华凌聚、硕博投资、启星投资、和盟医智、景牛管理、景亿管理、瑞民管理与发行人及其股东民生药业签署《股东协议》和《增资协议》,约定如公司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实现在国际公认证券市场上市,投资方有权要求民生药业回购其所持全部或部分发行人股权,并约定优先认购权、反稀释权、优先清算权等特殊条款及其他股份回购情形。2021年11月22日,各方签署《增资协议及股东协议特殊权利条款之终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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