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致善生物:发行人无控股股东但认定李庆阁、栾国彦为共同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较低及控制权稳定性问题。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3-06-30 · 终止(撤回)
公开摘要
截至申报稿签署日,发行人无控股股东。李庆阁直接持有公司26.90%股份,并通过厦门佰维信间接控制5.24%股份;栾国彦直接持有公司5.64%股份。李庆阁和栾国彦于2014年8月1日签署期限20年的《一致行动人协议》,合计可支配表决权比例为37.78%,被认定为共同实际控制人。招股说明书将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较低列为风险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