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致善生物:发行人股东主体资格、三类股东监管安排、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持股核查、少数股东未提供发行上市确认资料及承诺的问题。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股东穿透、三类股东及入股核查 · 2023-06-30 · 终止(撤回)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中信证券新三板增强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属于公司在股转系统挂牌期间形成的“三类股东”,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已纳入金融监管并履行审批、备案或报告程序;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不属于“三类股东”。钱祥丰、吴斌、张帆、董燕、蒋岚、蒋连宏未提供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确认资料及承诺,合计持股比例为0.4064%。招股说明书还披露,迪瑞医疗所持股份在公司上市后标注为“CS”,赵西林为美国公民并持有外资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