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鹏孚隆:报告期内子公司鹏孚隆新材料曾存在劳务派遣用工情形。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劳动用工、劳务派遣及劳务外包 · 2023-06-28 · 终止(撤回)
公开摘要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劳务派遣用工情况。报告期内,鹏孚隆新材料曾存在劳务派遣用工;截至2022年6月30日存在劳务派遣人员2人,占发行人员工总数比例为0.85%。法律意见书披露,截至报告期各期末,鹏孚隆新材料劳务派遣人员数量分别为0人、2人、3人和2人,占其用工总数比例分别为0%、1.16%、1.67%和1.09%。劳务派遣人员主要用于生产车间操作工、保安等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