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深圳安科:发行人及下属分子公司报告期内存在海事行政处罚、未取得排水许可排放生活污水被责令改正、企业所得税未按期申报未被处罚等违法违规或合规瑕疵事项。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3-06-16 · 终止(撤回)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深圳安科于2020年10月26日因未按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办理货物申报手续,被蛇口海事局给予罚款1.2万元的行政处罚及责令改正违法事实;东莞安科高端医学影像创新中心建设项目现场施工期间,在未取得排水许可的情况下将生活污水排入市政管网,2021年8月16日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出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东莞安科立即停止上述环境违法行为;哈尔滨分公司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未按期申报,未被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