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民爆光电:发行人设立及早期股权结构中曾存在刘志友代谢祖华持股,需关注代持形成、解除、是否存在纠纷及是否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法律障碍。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股权代持及委托持股 · 2023-06-02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发行人设立时,刘志友曾代谢祖华持有民爆有限40%股权,双方未签署书面代持协议。2013年股权转让时,相关代持关系通过股权转让方式解除,其中部分股权用于员工激励,部分保留由刘志友持有作为激励,部分转回谢祖华。相关股权转让已签署协议、办理工商变更,并取得相关确认、说明及公证文件;披露文件称发行人目前不存在股权代持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