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维科精密:发行人曾因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注塑生产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设备中进行而受到环保行政处罚。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环境保护合规 · 2023-05-26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维科精密
审核编号
1001967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192页至第1-1-194页;第3-3-1-51页至第3-3-1-53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2018年5月15日,上海市徐汇区环境监察支队现场调查发现维科精密在上海市徐汇区华泾路1250号从事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注塑生产活动时未在密闭空间或设备中进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2018年8月7日,上海市徐汇区环境保护局作出第2120180044号行政处罚决定,罚款8万元。2018年7月31日复查时仍发现同一违法行为未在密闭空间或设备中进行;2018年10月29日,上海市徐汇区环境保护局作出第2120180081号行政处罚决定,按日连续处罚,计罚日数19日,累计罚款152万元。两次处罚基于同一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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