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金凯生科:发行人与部分机构股东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含回购等特殊权利的投资协议安排,需判断发行人是否承担对赌义务及是否构成上市障碍。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3-05-25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金凯生科
审核编号
1001905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37页至第1-1-40页;第3-3-1-16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蓝区基金、青松投资、启鹭投资、央企基金、中地信、立诺投资等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签署含股东特殊权利条款的增资协议、股东协议等文件。相关条款包括在未能于约定期限实现上市、发行人严重违反交易文件且未补救等情形下,由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等回购投资人持股。申报稿披露截至签署日相关股权回购等对赌条款约定尚未解除,但约定在上市申请获受理后终止或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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