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苏州规划:发行人由四名自然人共同控制,需核查共同控制安排的稳定性、有效性及是否影响公司治理规范运行。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3-05-19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苏州规划
审核编号
1001974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62页至第1-1-65页;第3-3-1-15页至第3-3-1-16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李锋、钮卫东、张靖、朱建伟分别持有发行人11.98%、6.38%、5.92%、5.92%的股份,合计持有30.19%。四人于2017年5月5日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在股东大会、董事会行使表决权时形成一致意见;无法形成三人以上相同表决结果时,以李锋表决结果为一致意见。协议有效期至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满三年后终止,有效期满如无异议自动延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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