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信音电子:发行人认定无实际控制人,并通过信音控股、BVI信音、台湾信音形成境外多层控股架构,需关注该架构合法性、控股权稳定性、是否存在代持或影响控制权安排。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股权代持及委托持股 · 2023-05-11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信音电子
审核编号
1001593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3-3-1-18页至第3-3-1-39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发行人直接控股股东为信音控股,间接控股股东为BVI信音,最终控股股东为台湾信音。法律意见书披露,台湾信音持有BVI信音100%股权,BVI信音持有信音控股100%股权,信音控股持有发行人股份;台湾信音为中国台湾地区上柜公司,股权较为分散。发行人股东所持股份真实、合法,不存在质押、冻结、纠纷、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代持情形;发行人最近两年无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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