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金杨股份:发行人控股子公司东杨新材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期间因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而受到监管措施,需要判断是否构成重大行政处罚或重大违法违规。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资金拆借、资金占用及担保 · 2023-05-04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东杨新材收到江苏证监局于2019年4月25日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因发生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关联交易时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收到全国股转公司于2019年11月6日出具的口头警示送达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