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仁信新材: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超产情况,需关注是否构成环评重大变动、是否需重新报批环评以及是否导致安全事故、环境污染或行政处罚。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环境保护合规 · 2023-05-04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仁信新材
审核编号
1001397
审核阶段
注册稿
页码
第1-1-272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注册稿披露,按照备案产能(设计产能)口径计算,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发行人GPPS产品折算成低熔融聚苯乙烯树脂后的产能利用率分别为109.37%、117.87%、118.56%,均未超过备案登记产能的30%,不属于生产规模及产量的重大变动,无需重新报批环评;HIPS产品不存在超设计产能生产情形,2022年度PS产品不存在超登记产能生产情形。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或因环保违法行为被重大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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