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海看股份:发行人曾因中央电视台第3、5、6、8频道节目信号使用事项涉及不正当竞争诉讼并承担赔偿。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反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及商业合规 · 2023-05-04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2016年,山东广电网络有限公司起诉山东联通及发行人,主张山东联通及发行人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其在山东省内获得的中央电视台第3、5、6、8频道节目信号。2017年一审判决山东联通和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300万元;2018年二审判决山东联通赔偿经济损失5,000万元及合理费用39.97万元,公司对其中4,700万元经济损失及37.62万元合理费用承担连带责任。根据山东联通和公司签订的会议纪要,双方同意公司承担赔偿金额2,519.9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