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溯联股份:发行人报告期内曾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获批准即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受到环保行政处罚,需关注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及整改有效性。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募投项目、用地及审批备案 · 2023-05-03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重庆市江北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于2018年4月25日作出处罚,认定溯联股份2017年9月编制的“汽车用燃油管路系统总成产品扩建项目”报告表未获得审批部门批准,擅自开工建设并已投入生产,对发行人罚款52,200元。发行人披露报告期内除该行政处罚外,不存在其他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受到政府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