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飞沃科技:发行人及相关责任主体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期间曾因权益变动、股权质押披露及对外担保审议披露事项受到口头警示或监管工作提示。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资金拆借、资金占用及担保 · 2023-04-21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股转公司于2019年12月16日因张友君持股比例变动达到一定比例时未暂停股票交易,对张友君采取口头警示;于2020年5月27日因发行人未及时披露张友君和上海弗沃的股权质押情况,对发行人、张友君、刘志军采取口头警示;于2020年6月4日、2020年9月3日因发行人对外担保发生时未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对发行人、张友君、刘志军进行监管工作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