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同星科技:发行人前身主要资产承继自实际控制人张良灿原个人独资企业新昌县精工机械厂,新精工厂主要资产来源于原挂靠集体企业老精工厂,涉及历史挂靠、解除挂靠、产权界定及资产承继的合法合规性。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国有资产及集体资产程序 · 2023-04-11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老精工厂于1992年以镇办集体企业登记设立,开办单位为新昌县小将镇人民政府;1994年挂靠单位变更为新昌县电视台。1999年新昌县广播电视局说明小将镇、新昌县电视台均无原始投入,企业原始资金与资产全部由张良灿投入,并要求解除挂靠关系。1999年8月,新昌县计划与经济委员会批复确认老精工厂系个人投资报批集体性质企业,主管部门无资金投入,企业全部资产属个人投资、自负盈亏,同意脱离挂靠关系。2001年老精工厂注销,新精工厂设立,2002年新精工厂注销后主要资产由同星制冷承继。2021年4月2日,新昌县人民政府确认精工厂存续期间出资均由张良灿个人投入,1999年脱钩摘帽履行必要程序并取得有权主管机关批准,企业产权归属于张良灿个人所有的界定结果合法、清晰、准确,未损害国有、集体利益或职工权益,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