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同星科技:发行人厂区内临时性仓储建筑未办妥权属证书,原过渡期届满后已申请延期拆除。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土地、房产及租赁合规 · 2023-04-11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注册稿披露,发行人于新昌大道东路889号厂区内尚存一处建筑面积约1,136平方米的临时建筑物,主要用于临时性仓储,未办妥权属证书。新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1年2月3日同意发行人自2021年2月3日起2年内无偿自行拆除;发行人已对该临时性仓储用房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及消防安全评估,结论分别为结构可靠性符合要求、消防安全评估合格。鉴于过渡期间届满,发行人于2023年1月28日向主管部门提出延期申请,主管部门于2023年1月29日同意可延期至2024年2月3日无偿自行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