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普莱得:申报前员工持股平台及离职后合伙份额处理安排的合规性。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23-04-11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申报稿披露,发行人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金华卓屹及金华亿和实施股权激励。相关股权激励约定服务期限等限制条件,员工离职后合伙份额按员工持股管理办法处理;服务期届满后如仍处于上市锁定期内,应继续持有合伙份额;已过锁定期的,可继续持有、按合伙协议转让或由普通合伙人或其指定第三人协商回购。员工离职后5年内为同行业其他企业工作、提供服务或从事竞争业务的,普通合伙人有权要求其按“投资成本-分红”转让合伙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