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新莱福:历史股东金德工贸曾存在显名股东代持隐名自然人股东权益,涉及发行人历史股权清晰性及是否存在潜在纠纷。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股权代持及委托持股 · 2023-04-11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新莱福
审核编号
1001541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32页至第1-1-37页;第3-3-1-11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发行人历史股东金德工贸设立于1998年1月,因实际股东人数较多,由汪小明、陈玉明、黄远青、秦学东、谭小桩代表62名自然人股东持股并登记为显名股东。2003年3月金德工贸增资扩股,新增25名隐名股东,仍由上述5名显名股东代持。2009年5月20日,金德工贸、广州易上、福溢香港、骏材有限、前桥清、前桥义幸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约定金德工贸将其持有的新莱福有限40.40%股权转让给广州易上;广州易上的股东结构与金德工贸实际股东结构完全一致。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