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科马材料: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王宗和、廖爱霞、徐长城、王婷婷四人,四人通过直接及间接持股合计控制发行人84.40%股份,并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维持共同控制关系。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3-03-31 · 终止(撤回)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王宗和、廖爱霞分别持有控股股东科马实业84.62%、15.38%股权;王宗和、廖爱霞通过科马实业、科远实业并与徐长城通过协力投资控制发行人股份,王婷婷、徐长城亦直接持股,四人合计控制发行人5,296.9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84.40%。四人分别于2014年8月15日及2021年1月8日签订《一致行动协议》,约定重大经营决策保持一致,无法一致时先协商,协商不成时以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科马实业表决权半数以上意见作为一致行动意见,仍未形成一致意见则服从时任董事长意见。法律意见书披露,四名家族成员自发行人设立至今一直为直接或间接股东,合计持股比例始终处于绝对控制地位,并共同参与公司经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