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孚诺医药:发行人存在首次申报前制定、上市后实施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23-03-27 · 终止(撤回)
公开摘要
发行人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并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完成股票期权授予。激励对象共2人,分别为董事会秘书梁维全37万份股票期权、董事长助理吕广斌8万份股票期权,每份股票期权行权后可获得1股公司股票。行权价格为15.80元/股,不低于2021年末发行人经审计每股净资产5.19元/股。期权分两次行权,等待期分别为自授予日起12个月、24个月;公司已实现上市是行权条件之一,且如公司未上市导致行权期内未行权,可在公司上市后12个月内申请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