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北方长龙:2010年7月历史股权转让中,北京维拉对5.05万元股权转让款不予确认收到,形成少量股权潜在纠纷;2019年6月增资未进行验资。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出资瑕疵及验资 · 2023-03-24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申报稿披露,2010年7月北京维拉、无锡鑫泰鸿等将所持发行人股权转让给华跃长龙原公司名称项下主体,北京维拉法定代表人回复称仅收到350万元转让款中的344.95万元,未收到5.05万元。发行人披露该次股权转让资料较为齐备且显示股权转让款已足额支付,转让方及其他历史股东未就相关事项提起诉讼,该等款项对应股份占发行前股份比例约0.10%。申报稿另披露,2019年6月增资至5,100万元时未进行验资,后由立信出具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复核报告,认为截至2020年10月25日注册资本5,100万元出资真实、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