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北方长龙:有限公司阶段曾发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企业短期占用发行人资金,以及与华跃长龙之间的劳务、委托加工、租赁、担保、专利受让等关联交易,需关注公允性、决策程序及内控有效性。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3-03-24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申报稿披露,2018年10月,华跃长龙和实际控制人陈跃分别向公司借款100万元,年利率为4.35%,均在较短时间内偿还。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华跃长龙存在接受劳务、委托加工、房产及车辆租赁、采购设备、采购零星材料、无偿受让专利等关联交易,并存在关联方为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申报稿披露,上述关联交易总体金额及占比相对较低,价格公允,不存在显失公允情形;公司已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