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北方长龙:注册稿阶段继续披露2010年北京维拉5.05万元股权转让款不予确认收到、2017年和2019年两次增资未履行验资手续,以及历史沿革中股东关联、代持、利益安排核查。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股权代持及委托持股 · 2023-03-24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北方长龙
审核编号
1001431
审核阶段
注册稿
页码
第1-1-71页至第1-1-75页;第1-1-76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注册稿披露,北京维拉称未收到350万元股权转让款中的5.05万元;发行人、保荐机构及律师核查工商文件、股权转让协议、支付凭证、银行对账单、签章文件等,认为资料较为齐备且能够相互印证已足额支付。该次股权转让距今超过十年,历史股东未提起诉讼,该等款项对应股份占发行前股份比例约0.10%。注册稿还披露,2017年5月、2019年6月两次增资均未履行验资手续,系因2014年3月1日起生效的《公司法》修正删除法定验资要求;股东陈跃、长龙投资已完成实缴,发行人申报前聘请立信出具《验资复核报告》,认为截至2020年10月25日注册资本5,100万元出资真实、合法。历史股东北京维拉、无锡鑫泰鸿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监高、主要客户、供应商或密切关系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股权代持或其他利益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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