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北方长龙:实际控制人陈跃控制发行人并控制华跃长龙等关联企业,华跃长龙曾存在潜在同业竞争和独立性风险;注册稿需确认整改后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显失公平关联交易。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3-03-24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注册稿披露,截至签署日,除发行人外,陈跃控制长龙投资、横琴长龙、华跃长龙、横琴艾芙瑞特、固安长龙等企业。除华跃长龙存在房屋租赁外,其他企业无实际经营业务或已清算/注销办理中。华跃长龙2021年度及2022年1-6月存在房屋租赁收入,资产规模较大。发行人与华跃长龙均曾从事复合材料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华跃长龙产品应用高铁领域、发行人产品应用军工领域,曾构成潜在同业竞争。自2021年开始,华跃长龙除房屋租赁外无其他经营业务,不再从事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