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汇富纳米:发行人及汇富研究院报告期内存在实际产量超过备案或批准产能的情形,其中汇富研究院超产能情形被披露为不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法》相关规定。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3-03-22 · 终止(审核不通过)

公司名称
湖北汇富纳米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汇富纳米
审核编号
1002282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153页至第1-1-156页;第3-3-1-36页至第3-3-1-37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实际产量超过备案产能的情形。公司气相法白炭黑生产线技改升级项目已完成备案、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自主验收及环境影响评价审核、验收手续。汇富研究院气相法氧化铝和气相法二氧化钛产品存在实际产量超过备案产能的情形,相关产品处于实验装置中试阶段,产量较低;汇富研究院已于2022年3月和4月完成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但截至申报稿披露时扩建项目已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尚待编制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后申请环保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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