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汇富纳米: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转贷、与关联方或第三方资金拆借、第三方代收货款、票据找零等财务内控不规范事项。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资金拆借、资金占用及担保 · 2023-03-22 · 终止(审核不通过)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公司为满足银行贷款受托支付要求,在办理流动资金贷款过程中存在转贷情形,贷款发放后支付给宜昌顺浩贸易有限公司或宜昌宁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再由其转回公司;财务内控核对表披露公司存在转贷、与关联方或第三方直接进行资金拆借、通过第三方代收货款,不存在无真实交易背景票据融资、个人账户收付款、出借账户等情形。报告期内第三方回款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6.21%、2.13%、2.09%。报告期内还存在票据找零行为,披露称不完全符合《票据法》第十条关于票据签发、取得和转让应具有真实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的要求,但不构成票据欺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