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芯微电子:发行人及其前身报告期内存在薪酬、关联租赁、关联担保、接受劳务、购买房产、资金往来等重大关联交易,前身黄山电器存续期间章程及制度中无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发行人变更设立后部分关联交易未达到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标准。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股东及董监高适格性 · 2023-03-18 · 终止(撤回)

公司名称
黄山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芯微电子
审核编号
1002020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3-3-1-15页至第3-3-1-16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发行人及黄山电器报告期内与关联方之间已履行完毕、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重大关联交易包括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薪酬、关联租赁、关联担保、接受劳务、购买房产、资金往来。发生在发行人前身黄山电器存续期间的关联交易,黄山电器章程及相关制度中无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规定;发行人变更设立后发生或仍继续发生的关联交易,部分未达到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规定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其余关联交易已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在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况下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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