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通泰盈:报告期内发行人曾存在关联方垫付费用的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形。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关联交易及关联方 · 2023-03-16 · 终止(撤回)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关联方垫付部分费用的情形,包括惠州通泰盈垫付水电费、员工工资及社保,张红玲垫付水电费。2019年关联方垫付费用合计65.33万元,2020年合计64.53万元。发行人已于2020年12月对上述垫付款项进行清理归还;相较公司整体业务规模,上述金额较小,且清理归还后公司未再发生类似情况。招股说明书披露该事项对公司独立性未产生重大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