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易科声光:发行人及其控制企业部分租赁物业存在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未办理租赁备案等瑕疵,部分租赁合同存在被认定无效或物业被拆除导致搬迁的风险。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3-03-09 · 终止(撤回)

公司名称
深圳易科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易科声光
审核编号
1002299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121页至第1-1-122页;第3-3-1-37页至第3-3-1-41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承租33处房产。披露文件载明,发行人及其控制企业租赁的不动产中存在租赁合同未备案、租赁物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情形;部分房产出租人存在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情况,相关租赁合同可能被有权第三方主张无效或被有权机关认定为无效,或被相关政府部门改变规划用途或列入拆迁计划。发行人还存在租赁实际控制人房产的情形,租赁相关资产主要用于日常经营,租赁价格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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