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易科声光:发行人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刘卫及财务总监林辉辉曾因涉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被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股东及董监高适格性 · 2023-03-09 · 终止(撤回)

公司名称
深圳易科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易科声光
审核编号
1002299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350页;第3-3-1-54页至第3-3-1-55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2020年3月,刘卫、林辉辉因涉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被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移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20年4月,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刘卫、林辉辉没有实施公安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对刘卫、林辉辉作出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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