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润泰股份:发行人新三板挂牌期间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未及时披露事项,并因此被江苏证监局责令整改。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资金拆借、资金占用及担保 · 2023-02-28 · 终止(撤回)
公开摘要
2015年8月5日至2015年12月31日,发行人关联方泰州市齐大涂料助剂有限公司、格兰特医药科技(南通)有限公司、润泰化学(泰兴)有限公司及董事於宁累计新增占用发行人资金3,301.87万元,发行人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江苏证监局于2016年7月29日出具责令改正措施决定。